第(2/3)页 他很清楚,自己能接连成功,除了海伦-赫尔曼的运作和本身具备的基础能力之外,最为关键的是什么。 顶多再过个十来年,能让他维持成功的最大因素肯定会消失不见,到时主演的电影票房接连扑街该怎么办?难道真像尼古拉斯-凯奇一样,去太平洋对岸坑蒙拐骗? 现在他每年都有上千万美元的进账,人都是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,到时挣不到钱,就只能吃老本了。 所以,在能赚钱的时候,他一定会尽可能的多赚一些。 还有,身处好莱坞这个圈子,他多少也受到了大环境的影响。 虽然演员的职业寿命远远长于模特,但对大部分演员来说,吃的也是青春饭,像是马修自己,尽管不是偶像明星,从一定程度上来说,卖的主要还是身材相貌。 再加上先知先觉作弊,时间就成了马修最大的敌人,身材身手能否十年如一日的安然无恙,也是他的心头隐患,再说今天观众爱上了自己,那么明天会否又讨厌起来呢? 虽然不像很多明星那样内心深处有强烈的不安全感,但马修也有所考虑,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,敛聚最多的金钱,其实一直都是他在盘算的事情。 作为一个演员,他的主要收入来源无疑就是片酬和代言,在有可能的情况下,肯定要争取最高的片酬。 马修和海伦-赫尔曼都有相同的看法,如同威尔-史密斯一样,从长远的收益出发,有些机会宁愿放弃,也不能自降身价,特别是主动退出两千万俱乐部。 当然,他以会适当的关注下威尔-史密斯。 因为职业的特殊性,明星们从底层爬到巅峰的过程大都较为艰难,仇恨和报复心理相比普通人要偏重。 两千万美元之外,合同中当然少不了其他条款,像是挂名制片人和女配角的建议权都是事先谈好的,其他的类似贝拉-安德森和布朗-威廉姆斯在拍摄期间的薪酬由剧组支付、演职员表优先署名、化妆间要求等都必不可少。 他在《斯巴达三百勇士》剧组的条款,几乎全部都移植到了《我是传奇》剧组上,而且经纪团队一位经纪人还为他争取到了一项崭新的条款,拍摄期间马修不管公事还是私事,如果离开洛杉矶的话,剧组要为他提供一等舱往返机票,并为他的工作人员和同伴提供6张一等舱往返机票。 合同中乱七八糟的条款加起来,足有上百条,不过更多的是工作、安全、保险和隐私方面的条款,在好莱坞的一线明星当中,要求算是比较一般的。 这也是因为相比于大部分好莱坞明星,马修的怪癖相当少。 上世纪90年代,火爆的电影市场除了让明星们更敢开价外,也培养了不少匪夷所思的毛病。 比如詹妮弗-洛佩兹,尽管拍摄的影片极少,留下的坏毛病却人所共知,她在外拍片或做宣传时,出门非奔驰车不坐,理由很简单:坐其他牌子的车会腰酸背痛。 这些毛病,往往还在明星间形成攀比效应。 好莱坞圈子就这么大,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迅速流传开,明星之间总能第一时间得知某某人参演某某片时,得到了如同国王皇后般的待遇。 于是,大到拍戏时的住所等级、接送车辆和化妆休息车的豪华程度、携带跟班人数,小到宠物待遇和鲜花手纸,都成了明星们互相攀比的项目,比如化妆间一要就是3间,一号归自己,二号归自己的健身器材,三号归自己的跟班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