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一十三章 律法-《独断大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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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靖王来的时候,带了六七道奏本,整整齐齐的摆在朱栩的案桌之上。

    靖王站在下面,道“皇上,对于大明律,督政院已经基本修订完成,另外大诰也重新进行了梳理,都已妥善完善,只等皇上过目。”

    朱栩看着这些厚厚的奏本,神色不动,道:“朕要是看下去,没有个一年半载的估计看不完,捡重要的说给朕听听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靖王抬着手,道:“臣依照皇上的意思,已经将其他律法从大明律中单独列出,现在的大明律,是我大明的‘宪法’总纲,涵盖了我大明的方方面面的总框架,从皇帝,后宫的地位,到文武百官,天下臣民,万事万物都囊括在其中,共有总纲目七十八条,分类一百二十六,补充六十九……”

    朱栩端起身边的茶杯,耳朵听着靖王的话。大明律这么一改,确实成了宪法总纲,其他法律都将是这部宪法的衍生,解释,扩充,但始终都包括之内,不能突破而出。

    靖王没有将具体条例念出来,实在太多,只是简而言之的形容了一下。

    朱栩听完,点头道:“嗯,继续说。”

    “大诰,是太祖所立,包括我大明历代皇帝之天宪,以及各种典型之案列,处置方法,量刑之度等等,臣等已经进行了编修,对于不适当,量刑过轻过重,新的案列等,督政院都进行了审慎的商讨,目前基本已经改订完成,只等皇上过目,御批,颁布……”靖王显然早有腹稿,一流似水的说着。

    朱栩放下茶杯,手指在桌面上缓缓敲击着,目光沉稳。

    这‘大诰’是朱元璋搞出来的,地位甚至超过了大明律,毕竟这是‘天宪’,谁都惹不得,凡事自然依此而行,但朱元璋在很多事情上太过苛刻,严厉过了头,甚至可以说,‘大诰’是对大明律的一种践踏,背弃了律法精神,在很多事情上,本身就是违法,纯属以自身好恶为标准。

    朱栩现在正着手整肃‘纲纪’,重新‘立法’,自然不能允许这种‘人治大过法治’的现象,沉吟一声,道“‘大诰’暂时不发,督政院再做商讨,上给内阁的时候,‘大诰’抽出来。”

    靖王眉头微动,这‘大诰’往往是历代皇帝整肃朝堂,宣威扬望的利器,眼前这位居然不要?

    不过他并未多言,继续道“户律之田亩制,督政院与内阁商议过,确立‘均田制’,‘占田过限’,废除‘先占先得’,内阁将用三到五年的事情,对全国田亩进行丈量,重新登记户籍,确立田亩数量等等。户律之婚姻律,规定了严格的男女成婚年龄,男子不得低于十八,女子不得低于十六,凡有逾矩,皆严惩不贷。对于伦理,婚姻对象,妻妾之数量,亦有规定……”

    “吏律,分为两大块,十八条,其中对于官吏的选拔,任免,限制等多方面,还有具体的印信,文书等来往决策流程,详解有一百二十卷……”

    “刑律,分八科,囊括了盗贼,任命,斗殴,诉讼,犯奸等等,刑部那边近来也参与修订,对审押分离,刑讯等方面做了补充,凡有二十八卷,三万余字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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