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躺在竹床上,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。 江洪泽→陆娜→明珠酒店,到了这里,这条线就断开了。 阿奴→情人→阿朵→富商,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。 而如果富商=明珠酒店呢?更有甚者,情人=富商呢? 对,一定是这样!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,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。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5星级宾馆频繁约会,更解释得通从来不曾出现在S市的阿朵为什么一出现就去了富商家,还通过富商结识了陆娜。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,黎小薰家世平凡,又从来没有得罪过谁,为什么一个如此牛叉的富商要这样处心积虑、大费周章对付黎小薰呢?而那个介绍陆娜去明珠工作的江洪泽又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? 哎,没有柯南的头脑,却还要演柯南的角色,林夕表示侦探也不好当啊!要是哪天阿梨给她接到个上来就一顿揍,揍完就走人的任务还不把她美死? 反正不管怎么说,她总算是更靠近事实的真相了,不是吗? 林夕想得头大,决定暂时什么都不想,趁着月色还好,继续修炼淬体术,万一再来一丝紫色月华,自己可真的是赚到了。 因为林夕已经能感觉到,自从自己醒来,精神力异常饱满,她猜测着现在如果对狼王世界里那个藏马熊使用精神刺的话,起码可以连续使用三次。 不过让林夕失望的是,只有那种淡淡的月华垂落,任她望眼欲穿,紫色的月华都再没出现过。 正摆出一个类似麻姑献寿造型的林夕没有等到紫色月华,却等到一条绿色虫子“啪嗒”一声掉在手心。 卧槽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