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第二天一大早,林夕就被急促的门铃声惊醒。 林夕睡眼惺忪打开门,顿时愣住了。 只见门外站着邵远、于晓晓还有几个警察。 林夕也适度表现出她的惊讶来,嘴巴张得大大的:“邵远?你们……这是……” 警察们一脸严肃对着林夕出示了证件,然后径直走进屋里,看见满室狼藉、酒气熏天,顿时皱了皱眉:“你是林夕?” 林夕傻不愣登点了点头:“啊,对啊,咋了警察叔叔?” “昨天在吉祥路三段棚户区发生一起重大恶性凶杀案,经过我们调查了解以及这两位的确认,你在案发时段恰好去过那里。”警察很是公事公办的口吻。 对啊,都是老子弄死的,可老子就是不承认。 林夕继续摇头装傻:“没有啊,他们确认我去了那里?” 几个警察仔细检查了一遍屋里的一切,又小心翼翼用采集袋装走了几样东西,然后径自走进林夕的房间,翻翻捡捡,林夕始终傻乎乎跟在后面,既不紧张也不愤怒,更没有指出他们没有出示搜查令的违规行为。 最后,林夕被警察以配合调查为由带去警局。 “有什么证据能证实你当时并不在案发现场?” ——啤酒、火腿肠、小食品算不算?因为我在陪它们啊!当然更多的都进了肚子。 “严肃点!” ——那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在案发现场啊? …… …… “你男朋友说跟你约好在那里见面,你为什么没有去?” ——我失业啊,一个月内第五次失业,而且是因为替别人顶锅,心情不好嘛,就一边走一边骂一边喝酒回家喽!约会是的确有的,不过我喝多了就忘记了。回到家里继续喝酒,什么都忘记了嘛! “那你为什么不接你男朋友电话?” ——喝醉了,不知道电话丢到哪里了。 警察开始对林夕进行没完没了的疲劳轰炸,一会给她看那几个“被害人”的凄惨死状,一会又诱导她承认曾经去过那里,只要她承认就可以回家休息了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