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六百零八章 执念反是心魔障-《太初》
第(3/3)页
四周,一位位曾经自然堂的弟子,如今灭普队的执事看到秦浩轩到来,纷纷上前。
“老堂主。”
“老堂主,您出关了。”
秦浩轩微微点头,看着四周那并非是对抗天劫的阵法,反而是对抗心魔的阵法,感受着并不正常的潘大关,顾不得和众人多说,沉声询问道:“这是什么情况?怎么如此之多对抗心魔的阵法,而非是对抗天劫的阵法?还有小潘子,他的心魔,有问题。”
“老堂主,咱们灭普队的人,突破道宫境,渡劫时,布下的都是这对抗心魔的阵法。”英晓嫦一边满是担忧的望着对抗着天劫,对抗着心魔的潘大关,一边解释道:“咱们灭普队的人,之所以都能到达仙婴巅峰,便是因为大家心中的执念。灭掉普光阁的执念,正式因为这执念,大家才能修为精进。可也因为这执念,大家的心魔都极重。”
英晓嫦说着,神色一黯,道:“这些年来,灭普队内已经有不少人都尝试过冲击道宫境了,可最后大家都失败了。
不是因为天劫失败,而是失败在了心魔之上。而且也不是失败一次两次,而是失败了很多很多次。”
灭普……
秦浩轩长长叹息一声,正是因为要灭杀普光阁的执念,正是心魔让众人突飞猛进,也也是因为心魔,到了最后关键时刻,反而成为大家最大的障碍。
可若让众人放下心中的执念,别说众人如今最大的信念便是报仇,没有人会放下那执念。便是真的放下执念了,那也是等于让他们放弃了太初!
别说灭普队,便是整个太初,谁又会放下太初!
没有人会放弃太初。
一日太初,终生太初。太初人,灭杀普光阁的执念,永远不会放下!
哪怕是死!
死而后已?
不,对他们来说,是死而不已!
秦浩轩眉头紧紧皱起,别的东西都好说,都是可以修炼,锻炼的,可是心魔是无法锻炼的!
除非……
自己拥有心魔仙宫,自己还拥有道心种魔,自己的心魔,可以锻炼众人。以自己的心魔,诱发众人的心魔,让众人的心魔不停的磨练他们,而不是让他们只是在渡劫的时候遭遇心魔。
如此一来,众人平日便会不停的遭遇心魔,当他们真的可以战胜心魔,压制心魔的时候,再遇到天劫之时,自可抗衡心魔!
秦浩轩望着几乎已经完全疯魔,面对着那一道道天劫雷霆,仿佛是面对着普光阁之人的潘大成,开口道:“小潘子,潘大成,现在,你停止凝聚道宫。”
声音并不大,可声音传出,却掩盖过天际之上落下的雷霆之声。
这声音之中更是蕴含着无上仙力,直接在潘大成脑海炸响,一下让潘大成恢复清明。
潘大成抬头看去,一眼看到漂浮在空中的秦浩轩。
“老堂主……”
潘大成不知道老堂主为何要他马上停止凝聚道宫,他也不需要去想,他只知道,老堂主让他停止,那他立刻便停止。
他的背后,一直虚幻的,若隐若现,不断波动的道宫虚影顿时消失。
道宫虚影消失,而天劫的雷霆却未曾消失,仍旧疯狂坠落而下。
秦浩轩抬手一挥,也未曾看到他的气息攀升,甚至他背后都未曾有仙宫浮现,仿佛是顺手挥动衣袖一般轻轻一挥间,浓郁的轮回之气已是飞出。
虚空之中,那一道道坠落的雷霆,在轮回之下,瞬间消散。
而轮回之力不止,只是呼吸间的功夫,已是落入天际的劫云之中。
层层将天际都遮掩的漆黑劫云,顷刻间消散,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。
英晓嫦呆呆的看着消散的劫云,整个人都呆住了,那可是天劫的劫云,老堂主如今已是达到这等程度了,举手投足间,如此轻描淡写的便让劫云消散。
四周,一位位灭普队的队员,同样愣愣的看着秦浩轩的方向,他们只是后来加入太初的弟子,三年前,秦浩轩回到太初,来到执法队是他们第一次见到秦浩轩,今日是他们第二次见到秦浩轩。
他们只是从他们的执事、队长口中得知,他们如同战神一般的副掌教是何等天姿纵横,如今,是他们第一次看到他们的副掌教出手!
曾经,他们的执事冲击道宫渡劫遇到危险,他们的掌教也出手过,也摧毁的天劫,摧毁了劫云。
不过与副掌教不同,掌教乃是一拳直接摧毁天劫,充满了无尽的霸道气息。
而副掌教,这等手段,虽没有如同掌教那般霸道,却又玄妙的多。
他们甚至无法从四周的空气中感受到一丝一毫的天劫的余威,似乎天劫真的从未出现过,一切都是梦幻泡影。
这是何等的手段?
这便是执事们敬若战神的老堂主,这便是他们的副掌教!
秦浩轩望着下方众人道:“我准备布一心魔大阵。所有曾经渡劫冲击道宫境的弟子,以及如今想要冲击道宫境渡劫之弟子,皆可进入大阵之中,磨练心魔。”
“心魔大阵?可以有心魔之阵?”
“心魔也可以磨练?”
“老堂主,竟有如此手段!”
四周,众人闻声不由大惊,所有人都知道,心魔是无法磨练的,如今,他们的副掌教竟可布下心魔大阵,帮他们磨练心魔!
“只是一个心魔大阵还不够。”徐羽落后秦浩轩一步赶至,道:“我之手中,有镇仙山。他们还需要体验真真正正的凡人的日子。”
“却是如此。”秦浩轩重重的点了点头,他曾经体验过真正的平凡人所过的生活,而且还不止是一次,知道那种体验对一个修行之人的帮助,尤其是对心魔极重的修行之人的改变是多么的大!
ps:说两句啊,因为隐时客说不理解昨天那一章,换个人我可能就不解释了。隐比较活跃,我得给面子解释一下。看我作家的话。
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