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开始解答水友的第二个疑惑。 “刚才看到有某位水友说抢劫了李四的摩托车属于抢劫行为。” “很明显这样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。” “张三被李四追杀,顺道骑了李四的摩托车跑路,这样的行为也属于紧急避险。” “至于最后大家最为关注的生烤大熊猫。” 罗羽长长一叹。 “各位被告,扬子鳄也是国家保护动物对吧?” “假如说你在湖边遇到了一只扬子鳄要吃你。” “你的手中有猎枪。” “难不成你要放下武器,把头伸过去让它啃吗?” 罗羽的一番举例, 顿时干沉默了一票水友。 “所以说,人在野外遇到危险的时候,要以人的生命安危为第一要务。” “张三饿的都快要嗝屁了。” “吃熊猫就能活。” “唯一生还的希望。” “难不成就要眼睁睁的放走熊猫,让自己去阎王殿报道?” “那肯定是不成立的。” “所以各位被告,张三吃熊猫真的不违法!” “当然我说的是危险情况下。” “别说是熊猫。” “就是东北虎,我也得嘬它两口血提提神!” 沉默! 彻底的憋屈式的沉默! 罗羽解释完相应的法律条款, 直播间又又又一次安静了! 想反驳? 没理由啊?! 第(3/3)页